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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23-04-11 17:0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力推动“生态清新”建设,为清新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支持。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国控站点和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2022年,清新太和子站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8.7%(越高越好),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综合质量指数为2.79(越低越好),同比减少0.34。清新区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90.1%(越高越好),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综合质量指数为2.78(越低越好),同比减少0.28,我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除臭氧外,清新太和子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等指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中心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情况。2022年,滨江河三坑滩和北江芒洲等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太平镇大秦水库等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为Ⅰ-Ⅲ类,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乡镇以下农村饮用水源地(千吨万人)高车水厂、大树墩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颈镇木古营饮用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Ⅰ-Ⅱ类,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市政府远期规划备用水源龙须带水库水质为Ⅱ类,符合水质目标Ⅱ类要求。

国控、省控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2022年,国考地表水监测断面滨江河飞水桥水质为Ⅱ类,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市控滨江河(秦皇河)正江口水质为Ⅱ类,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水质保持优良;省考断面漫水河三青大桥均值浓度为Ⅱ类水质,符合考核目标Ⅲ类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91.7%(3月为Ⅳ类水,定类项目为总磷,超标0.1倍);漫水河山塘水黄坎桥断面水质均值浓度为Ⅴ类,符合Ⅴ类水质考核目标要求,水质月达标率为75%(其中3月、6月、7月为劣Ⅴ类水,定类项目为总磷,分别超标0.05倍、0.05倍、0.02倍)。省考水功能区滨江源头水保护区石潭断面、滨江清新县保留区珠坑断面、龙须带水库保留区年均水质为Ⅱ类,符合考核目标Ⅱ类水质要求

二、着力推进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我局全力发挥区协调联络组办公室作用,以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组织开展交办信访案件“回头看”检查,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清新区48宗交办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整改任务已完成2项,分别为农村集中供水问题和垃圾渗滤液处置短板突出问题,其余10项整改任务按时序推进

三、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把执行力建设融入污染防治攻坚

(一)重抓治气,推进天常蓝

以落实中心城区环境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控车、治企、降尘、禁烧等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区环委会指挥部、作战部职能,统筹落实不良天气应对各项工作,响应不良天气预警107天,有效遏制微超标天气21天。二是加强国控站点周边环境管控,扎实推进清新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道路抽检,累计抽检机动车尾气1640辆次,发现并查处尾气超标排放9辆次。四是强化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管控,加强涉VOCs企业治理,完成第一批37家和第二批5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基本完成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任务。五是继续落实涉工业炉窑企业治理,清新区涉工业炉窑企业已实现现场指导帮扶全覆盖并完成定级六是清理“散乱污”企业,累计整治104家。

(二)狠抓治水,推进水恒清

 全力推进考核断面达标攻坚。一是持续推动漫水河流域水质保护工作,加密监测漫水河三青大桥、山塘水黄坎桥上游各排灌渠(排坑)监测断面水质,针对存在问题的排渠及时提出管控措施;完成漫水河流域水质现状及污染成因调查研究,完成漫水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马塘排、灭螺坑区域)建设及验收;推进石陂坑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施工方已进场动工。二是大力推动滨江河流域水质保护工作,落实滨江河流域水质加密监测及存在问题分析,完成牛蛙养殖场清理并积极推进占用河道养殖场清理整治,谋划滨江河水质较差支流整治工程实施

切实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平。推进滨江河三坑滩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完成水源地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安装和应急池及隔离防护网建设;落实水源地预警监控,完成滨江河三坑滩预警监控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高车、木古营乡镇级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编制《清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划分方案技术报告》,推进北江山塘水源保护区核销和滨江水厂滨江河马安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按期完成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调查系统的数据填报。督促自来水厂每年进行应急演练,提升自来水厂应急能力。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组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专项规划、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方案等配套制度文件,抓好民生实事任务村的农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已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科学分配清新各镇合计300万元,实施设施管护。二是持续动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指导太平镇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三是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清拆补偿工作,协调财政部门有序发放各镇养殖场清拆补偿资金。四是继续做好非禁养区内养殖场核查工作,指导养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本年度累计核查9家次。五是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督导各镇落实牛蛙整治,现已完成牛蛙清退工作。

(三)稳步治土,推进地永绿

持续督促新洲金矿尾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成重度风险区土壤重金属固定稳定化控制、生态排水沟渠建设与水土保持等工作,并通过初步验收。编制形成《清新区新洲金矿矿区历史遗留废渣、废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后期治理项目技术路线,并已将该项目申报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库。 

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向各重点监管企业转发《关于公布〈清远市2022年(第一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开展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宣贯,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

协同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清新区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验收,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省、市任务要求部署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

强化涉疫医疗废物管理。一是每月定期对集中隔离场所开展检查监督指导做好污水及医疗废物处理。二是协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做好保障,及时收运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大规模核酸检测点产生的涉疫医疗废物。三是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疫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函》至各镇人民政府,指导做好核酸检测点和管控区域涉疫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四是及时协调收运处置高风险区涉疫垃圾和医疗废物,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四)强化执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我局共作出责令改正21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宗,累计罚款约24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宗。

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一是继续紧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督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迅速落实整改。二是制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2022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维稳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涉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方案》,针对重点信访案件实施领导包案,切实化解环境信访问题矛盾纠纷。2022年,我局共收到699宗环境信访投诉,每宗均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处理率达100%,有效维护我区社会稳定,防范聚集性事件和“进京到省”事件的发生

(五)提升服务,抓生态业态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开展入企送政策、送服务走访服务活动,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及“容缺受理”审批,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落实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办理等措施,环评文件审批时限压减超过90%。“就近办、跨域办”率达100%;“预约办、一窗受理、网办深度IV级占比、可网办”率达到100%。

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常态化运转。成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强线索筛查、甄别,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力加快相关案件办理进度。

有序推进各项环保考核任务。一是结合“生态清新”、“十大行动、“一榜一牌一令”等工作,协调统筹推进完成清新区环保考核年度任务。二是报请区环委会印发《清新区贯彻落实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若干措施》,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和落实总量减排任务,大力发掘减排项目,印发《关于推进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函》,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水泥厂低氮改造、VOCs企业提升改造等减排项目。

(六)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突出政治思想建设。一是深化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等组织制度。一年来,我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9次、党员大会12次、支部委员会议12次、讲授党课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生活会2次,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按照“坚持标注、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完成了1名预备党员转正、发展吸收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开展党支部联建共建。多次与山塘镇恒平村委会党总支开展共学理论、共育班子、共带队伍、共兴产业、共惠民生、共树新风活动,有力推进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促进“四个清新”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志愿队伍深入社区开展了11次疫情防控支援工作,疫情防控时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下沉党员干部约510人次,前往风险防控区排查并参与24小时轮值约150人次,以“党旗红”守护“健康绿”。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构建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廉政谈话9人次。积极开展以“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为主题的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桥》等廉政教育片、参观学习清新区廉政教育基地,强化警示教育。

此外,我局有效推进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综治维稳、平安创建、扫黑除恶、保密、网络安全、软件正版化、统战、双拥、工青妇、创文、巩卫等工作,均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清新太和国控站点面临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的压力,在南风的影响下,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臭氧已成为导致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目前仍未有针对性的系统整治措施,治理难度较大。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

漫水河三青大桥断面3月受上游施工及配合调控不到位的情况出现Ⅳ类水质,对今年全年水质达标产生较大影响;黄坎桥断面上游存在大量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大量农业面源污染导致黄坎桥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并且省、市将2023年水质目标提升为Ⅳ类,进一步加大了漫水河流域治理的工作压力。滨江河流域仍存在大量在河道养殖的水禽场、圩镇生活污水管网仍不完善导致污水处理厂未能发挥效益、河道中存在大量水浮莲等问题,导致滨江河干流个别河段及部分支流水质较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现象仍然存在。

五、2023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大气攻坚治理

 落实国控站点站长制。贯彻落实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包干责任分工方案,推行“一个领域、一位分管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三个一”工作机制,由区政府领导班子包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重点开展臭氧污染治理。臭氧已成为导致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多措并举推动臭氧污染精准防控。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引导涉气排放企业远离大气国控站点,支持新引进行业往太和镇以外的区域发展,不盲目引进VOCs排放量大的低价值企业。二是积极推进涉VOCs企业的分级管控及深度治理,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减少VOCs排放。

(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流域治理

推进流域水质保护。按照《清远市漫水河流域水质达标攻坚方案》《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水质达标攻坚任务分工方案》,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圩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水利设施修缮和源头生态补水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漫水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灭螺坑和马塘排区域)运行并发挥治污效益,持续推进漫水河流域石陂坑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配合水利部门落实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滨江河水质较差支流整治,每月收集各部门、各镇落实滨江河水质较差支流整治情况,并督促各部门、各镇对滞后工作加快推进,谋划滨江河水质较差支流实施工程治理。

落实水源保护工作。完成滨江河马安头、北江山塘水源保护区调整的公开听证等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落实水源保护区核销调整工作。督促我区已划分保护区的水源地对应水厂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应急风险防范能力。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对滨江河、漫水河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的重要河流、排坑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开展排查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根据市的工作安排逐步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各镇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

(三)持续推进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不断深化新洲金矿废矿区综合整治,协调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巩固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针对机动车维修、陶瓷、电镀、印染、制鞋、污水处理等行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四)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营商环境

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切实落实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压缩行政申请材料,针对省、市、区重点项目采取主动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开展环评,合理安排报批时间,切实提高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时效和质量。

(五)继续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宗旨目标,继续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维稳安全保障工作,化解涉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矛盾纠纷,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不断增强党员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生态清新”建设为引领,把污染防治攻坚与“一榜一牌一令”高效执行机制、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有机融合,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区生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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